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直建)《东莞市在职人才入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日前结束意见征集,其中一条建议被全部采纳。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畅通在职人才入户渠道,东莞市人社局修订出台了该《实施办法》。新政拟对人才入户条件再度放宽。 据了解,《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东府〔2020〕52号)即将于2025年8月31日到期。现行的实施办法规定: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新政取消了对这两种类型人才的年龄限制,明显放宽了人才入户条件。 新政对高级职称入户人员年龄也从50岁放宽到55岁;中级职称入户年龄从45岁放宽到50岁。具备初级职称人员的入户要求年龄从40岁放宽到45岁,去除了学历的要求,但要求社保在当前单位满1年。原政策则要求具备初级职称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4月28日发布的《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实行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先入户后就业”政策及放宽在职人才入户年龄限制等3项政策,还在原《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基础上,对各类各层次人才的年龄限制进一步放宽。 据悉,《东莞市在职人才入户实施办法》计划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8月31日。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