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石强,男,1978年2月27日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龙路999号。身份证号:370112197802277738。 悬赏理由与条件 申请执行人王勇与石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9)鲁1402民初184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石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无法找到被执行人石强财产,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权利得到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支付提供线索人员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十作为悬赏金。 两人及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进行登记,悬赏金由最先提供一方获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1.财产线索属于本院已掌握的;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悬赏期限:2024年5月7日至执行完毕止。如申请执行人在期限届满前撤回悬赏或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的,本院将公告告知,本悬赏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相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4-2311972 王法官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