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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博士连续11年年报造假?14位高管被罚款达3400万元

时间:2024-10-23 17:31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23 次
3月29日,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士)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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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9日,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士)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事先告知书》显示,该公司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三、2012年-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中国证监会针对鹏博士等违法行为,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0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以及其他董监高等14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罚款金额合计达3400万元;此外,拟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学平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两名高管崔航、王鹏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公开信息,鹏博士所属行业为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主营业务分为4大板块,分别是智慧云网业务、家庭宽带及增值业务、数据中心业务、产业互联网及数字经济产业园业务,实控人为杨学平。

  据悉,鹏博士近年来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方面多次触碰红线,被监管机构持续紧盯,并多次做出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对公司定期报告中存在可疑事项,上交所予以持续关注,多次发函问询提示风险。

  如《事先告知书》披露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如深圳市一声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一声达”)、深圳市敏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敏捷”)实际上是鹏博士关联方。2020年,鹏博士及其全资子公司与深圳一声达、深圳敏捷签订有关合同,但鹏博士未按规定进行披露。

  2020年3月,鹏博士全资子公司上海道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道丰)与深圳一声达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合同金额3.48亿元,分别约占ST鹏博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当期净资产的4.99%、35.58%。2020年6月,ST鹏博士与深圳敏捷签订《昆山彩晶云数据中心项目代建合同》,合同金额约19.63亿元,分别约占ST鹏博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当期净资产的240.56%、200.72%。

  《事先告知书》指出,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2022年4月11日,鹏博士子公司北京鹏博士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数据公司)与王巧波、王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4月11日《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北京百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100%控股北京天地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议显示北京天地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北京市西城区总建筑面积为6835.84平方米的不动产。收购定价2元人民币并承担北京百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债务共800637374.42元,鹏博士当月支付相关款项8亿元。合同交易金额分别约占ST鹏博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当期净资产的81.8%、87.43%。

  2022年4月15日,大数据公司与张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4月15日《股权转让协议》),通过收购沈阳彼商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龙井达沃斯实业有限公司99%的股权。协议显示龙井达沃斯实业有限公司拥有吉林省龙井市总面积约7万平方米的特色小镇项目,评估价值不低于4亿元。双方约定承债收购,股权转让定价1元人民币,大数据公司承担龙井达沃斯实业有限公司的负债约4亿元,鹏博士当月支付相关款项约3.48亿元。合同交易金额分别约占鹏博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当期净资产的35.58%、38%。

  此外,《事先告知书》还指出鹏博士存在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2023年1月,公司披露2022年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归母净利润约为-3.00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约为-5.89亿元。同年4月19日,ST鹏博士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归母净利润为-4.53亿元,预计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7.79亿元。到4月22日,ST鹏博士披露2022年年报,公司归母净利润为-4.53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8.41亿元。

  另值得关注的是,鹏博士实控人、董事长杨学平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据监管措施,杨学平将应归属于上海道丰投资有限公司的4800万元,安排划转给其实际控制的深圳瑞达升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构成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鹏博士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事先告知书》指出,鹏博士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杨学平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公司时任总经理、时任财务负责人、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等人参与相关审议或者合同签订,并在年报上签字,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中国证监会针对鹏博士等违法行为,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0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以及其他董监高等14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罚款金额合计达3400万元;此外,拟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学平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两名高管崔航、王鹏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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