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的《教育基本法》在争论中出台 来源:中国教育报 2006年12月15日,日本参议院正式通过了《教育基本法》的修正案,这是自1947年3月《教育基本法》颁布以来的首次修改,其主题从反省战前教育、提倡“尊重个性”转向重视“公共精神”,这一变化值得我们关注。 修法背后的政党之争 关于《教育基本法》具体内容的修改,一直以来都是执政党和在野党争论的焦点。在长达55年的过程中,自民党和旧社会党在教科书审定和国旗国歌等问题上一直持对立态度。此次,有关德育方面的条款也是1984年中曾根康弘任首相时成立的教育咨询机构―――临时教育审议会课题的继续。当时,自民党内部主张“教育的政治中立性”和“国家介入教育”的相悖呼声此起彼伏,来自工会组织―――日本教职员组合的抵制力量也十分强大。 2006年11月22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参议院教育基本法特别委员会上也曾暗示批评日本教职员组合,并表现出强烈的改革意志,他说:“对国旗和国歌持抵制态度的人对学校教育实际工作将起到负面的作用。”随着日本教职员组合势力的减弱,政府对教育的控制力不断加强,经过历届内阁的努力以及与在野党的争论,终于使《教育基本法》的修改成为现实。此次《教育基本法》的修改也在日本国会引发了激烈的论战,论战重点围绕着国家强制力量是否应介入教育领域展开。 修正后的《教育基本法》规定“教育是基于法律精神的行为”,同时保存着对各种组织的活动的支配性,学校教育和政治的距离也在逐渐变化。同时,随着被称为“教育宪法”的《教育基本法》的修改,今后日本国会还将对一些相关的法律和制度进行修改。 突出时代性与公共精神 与原来内容简短的《教育基本法》相比,修正案增加了“大学”、“私立学校”、“家庭教育”、“幼儿教育”、“学校、家庭、地区合作教育”等7项新内容,共4章18个条款。修正案最大的特点是在保存了原有的“尊重个人尊严”的内容基础上,加入了“重视公共精神”的内容,标志着其基本理念从对“个性”的尊重转变为重视“公共”精神,这引发了“国家对教育不正当支配”的论争。“尊重个性”的理念同日本宪法的精神一致,建立在对战前以《教育敕语》为中心的“为国家的教育”进行反省的基础上。 与此同时,修正案为适应时代要求,针对近年频发的校内欺辱和自杀事件,增加了“尊重生命、热爱自然”的教育目标,强调“基于公共的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培养“终身学习的精神”,并强调为残障儿童提供便利条件,满足他们学习的需求。在“家庭教育”部分,明确指出“父母以及其他监护人在学生的教育过程中承担第一责任”,这也有力地回应了近来有关社会、学校、家庭三方教育责任的讨论。 在日本国会审议过程中,围绕着新增的“爱国心”这一条款,修正派与反对派进行了激烈的论辩。针对“培养尊重传统和文化、热爱祖国和故乡的态度”等内容,反对派表示“将国家的意志作为个人的价值观是不合适的”。而安倍晋三解释说,“新增这一条款的主要目的是让学生们了解日本的传统和文化”。另一论争的焦点就是国家强制力量究竟应当在多大程度上介入教育现场。教职员组合以及大多数教育研究者认为,应防止国家力量介入教育现场。而政府则表示,国家力量介入教育现场是以法律为基础的正当教育行政工作。 爱国心教育成争论焦点 对于《教育基本法》的修改,日本教育界可谓期待与不安并存。枥木县大田原市对此表示欢迎,该市从2005年开始使用“新历史教科书制作委员会”的成员编制的历史和公民课教科书,该市教育委员会委员长小沼隆表示:“现行法已经使用了近六十年,有很多条款不符合现实状况。而修正法意在培养热爱祖国和故乡的国民,同时也触及家庭教育的责任,重视家庭教育,这正好与目前现实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相契合,对现实教育有一定的指导作用。”针对增加的“爱国心”内容,鹿儿岛大学教育学院的池田贵裕表示:“热爱国家的情感并不是强制培养成的,它是建立在爱家庭、爱朋友基础上的。”而福冈教育大学学生樱井考虑到“现在孩子们热爱祖国的情感欠缺”,对加入“爱国心”一条表示赞成。大分县公立中学教师从职业的角度出发,认为“将是否具有爱国心作为教育培养的目标来评价学生是否合格,是不合理的”。北九州市一位3岁儿童的母亲认为:“告诉孩子一些生活常识性问题是必然的,但上升到政治高度就没必要了。” 从学校教育现场情况看,茨城县常陆大宫市从2005年开始,市内的6所小学都将“爱国心的评价”从学校的通知书中删去。对于此次《教育基本法》的修改,该市一位小学教导主任表现出不安,他说:“随着教育基本法的修改,我们又要再次修改通知书,将‘热爱国家的态度’添加进去,但是否也要把爱国心作为授课内容和学生成绩评价的标准呢?”此外,因为在学校庆典升国旗时没有起立而受到减薪处罚的北九州市立小学稻田纯老师,一直在抗议市教委的处罚,她说:“《教育基本法》的修改使人们更加不能自由地发表意见,社会将逐渐成为国家强制力支配下的产物。”针对频发的校内欺辱和自杀等问题,她表示:“无论《教育基本法》的内容如何修改,都无法指导这些现实问题的解决。” 针对加入“家庭教育”一项,教师们表示欢迎。福冈市一位中学教师表示,平时,学校有很多想和家长沟通但无法得到沟通的问题,《教育基本法》修改后,强调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家庭和学校也就能更加积极地合作了。福冈市东区一位个体经营者山崎孝广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目前的考试体制还是没有得到改变,这无形中增加了老师们的负担,在这方面家长们也应当承担起必要的责任。”另外,此次修正案删除了关于义务教育年限的规定,这也是重要的变化之一。对此,爱知县北名古屋市某中学教师说出了自己的担心,如果具体的年限发生了变化,教师本身的意识也要相应地发生变化;岩手县盛冈市市立中学教师说道,优秀的学生可以跳级,天才式教育被重视,这样一来将加速等级社会的形成。 将推动教改迈出第一步 随着《教育基本法》的修改,一些新课题也浮出水面。日本政府将以修改《教育基本法》为契机,在今后5年间实施“教育振兴基本计划”,在申请预算的基础上,具体的实施项目将是今后关注的焦点。同时,地方教育行政法的修改也被作为优先课题提到研讨日程上来。义务教育年限的废除将引发学校教育法的修改,这也标志着中小学等各种类型学校的培养目标等都将相应地发生变化;并且一直在研讨的小学5年级开始实施英语必修课等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尽管对于《教育基本法》的修正,人们的说法不一,而它的实际效果还需要时间来验证,但是无论如何,《教育基本法》修正案的成功通过,是安倍晋三政权向改革迈出的第一步。在抑制常年与政府对立的日本教职员组合力量的同时,还将加快安倍晋三倡导的教育改革的速度。在修正案通过后的讲话中,安倍晋三首先肯定了旧法的作用,他说:“旧法在近六十年中,为提高国民的教育水平、促进战后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接着,他强调指出:“随着时代的发展,为适应新的社会状况,有必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对其进行修改。新的教育法将为每个人提供尽可能完善的教育、培养有志青年、向着建立‘美丽日本’的目标不断前进。” 责编:唐昊 (责任编辑:) |